佛山日报讯 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刘江欣报道:近日,佛山中院正式对外发布《佛山法院破产审判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(2020-2021)》。高明的一宗破产重整案件被纳入其中,该案让两家企业的182个工作岗位得以保留,债权人权益得到保障。
金某雅公司和恒某公司是高明区杨和镇的两家关联企业,主营业务为家具、电子和电器产品的生产、加工和销售。早前,因客户未能及时付清订单尾款,企业一时间积压过多商品,导致资金周转不灵,企业资金链断裂。
2017年和2018年,高明法院先后受理、裁定两家企业申请人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,并通过公开邀请竞选的方式确定其破产管理人。
经过与破产管理人一同对两家企业的资产、债权债务、劳动用工等进行细致清查核实后,高明法院认为两家企业生产模式成熟,配套设施完整,运输、销售等渠道都十分畅通,还具有市场商业价值,已经宣告破产的两家企业可适时转为破产重整。2019年10月28日,经债权人申请,高明法院依法裁定对两家企业进行重整,并第一时间对企业现有资产采取保全措施。
“企业面临破产,内部员工都感到彷徨不安。”高明法院承办法官梁小平表示,该案两家企业的债权人(银行、供应商等)向管理人申报了148笔债权共计达6.8亿元,因此如何在最大限度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前提下实现对债权人、债务人等所涉各方的均衡保护,成了摆在合议庭法官面前的一道难题。
为了顺利推进重整程序,接下来的一年间,承办法官和管理人多次与两企业主要债权人、股东、员工等进行反复沟通,让各方明白破产重整很大机会能使企业保持原有的生产经营模式,最大限度降低损失。2020年9月,管理人编制了两公司合并重整计划草案,且获得债权人表决通过。
2020年10月,高明法院裁定批准两公司合并重整的重整计划。随后,管理人面向全社会发布招募投资人公告,以公开招募方式确定两公司重整权益的投资人。同年12月,在高明法院指导下,管理人与投资方顺利完成两家企业的重整权益交接,全部债权人的债权按照重整方案得到全额清偿。
历经破产重整后,企业的182个工作岗位得以保留,债权人权益得到保障,原有的182名员工也都表示愿意返岗。目前,企业通过不断优化管理架构及产品线,极大提升了产业能力及产品竞争力。
“高明法院充分发挥破产重整程序的特殊功能,帮助和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、具有市场价值的民营企业恢复生机,重返市场。”高明法院院长薛付奇表示,金某雅公司、恒某公司的重整成功,是高明法院进一步深化高明区营商环境综合改革,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有力体现。
编辑|何欣鸿